延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中教一级证件有效积分标准
项目
类别 |
一 |
二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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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课(为基础、职业教研室组织的,或电教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内容的优质课,在某次活动中举办的不认可。 |
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人社和教育部门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 |
人社和教育部门联合评选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
优秀班主任、文明班集体。 |
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文明教师、教学标兵,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
综合实践(提供有关表彰文件和证书,提供学校综合实践活动整体规划;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应提供过程性材料,同时提供学校或上级部门出具的活动认定意见。 |
校本课程(提供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校本课程纲要通过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审议,校本课程教学活动设计方案、课程学习结果评价等材料齐全;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学习文件。 |
学生社团(有完整的章程、加入、退出机制,定期开展活动制度;每学年的展示活动,有活动计划、实施方案、评价意见、总结等;学生社团辅导教师须提供担任学生社团辅导教师的有关文件、个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等证明材料。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学习文件。 |
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科研课题(须附立项报告、研究过程材料、研究报告、结项(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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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省级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市级 |
三等奖以上 7 |
7 |
7 |
7 |
7 |
7 |
7 |
7 |
7 |
县级 |
二等奖以上5 |
5 |
5 |
5 |
5 |
5 |
5 |
5 |
5(累计限5分) |
校级 |
兴职杯作课5(累计限5分) |
5 (累计限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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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累计限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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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累计限5分) |
5(累计限5分) |
5(累计限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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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限分 |
30 |
40 |
30 |
职评有关要求:1、参评人员必须具备评审条件、业绩条件和相关两个证件(相应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2、所有参评人员的申报条件、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经学校职评领导小组审验合格入围后,进行积分,排名公示后上报县职改办。3、工作年限每年计0.5分,最高计10分。4、任现职年限每年计0.5分,最高计10分。5、各项获奖证书必须真实有批文,发现假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6、以上各项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考虑:(1)班主任;(2)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注:1、申报中一的教师,担任中二教师职务必须4年以上(2012年8月以前),以聘任证为据。
2、2012年8月以来,在我校任过课的或正在任课的教师只要教学成绩有两次倒数第一或第二的,取消参加职评申报资格;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证件、业绩等,3年内不得申报。
3、各种证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否则无效:在公示期内对各种证件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各种证件真实。
延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中教高级证件有效积分标准
项目
类别 |
一 |
二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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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课(为基础、职业教研室组织的,或电教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内容的优质课,在某次活动中举办的不认可。 |
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人社和教育部门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 |
人社和教育部门联合评选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
优秀班主任、文明班集体。 |
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文明教师、教学标兵,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
综合实践(提供有关表彰文件和证书,提供学校综合实践活动整体规划;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应提供过程性材料,同时提供学校或上级部门出具的活动认定意见。 |
校本课程(提供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校本课程纲要通过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审议,校本课程教学活动设计方案、课程学习结果评价等材料齐全;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学习文件。 |
学生社团(有完整的章程、加入、退出机制,定期开展活动制度;每学年的展示活动,有活动计划、实施方案、评价意见、总结等;学生社团辅导教师须提供担任学生社团辅导教师的有关文件、个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等证明材料。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学习文件。 |
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科研课题(须附立项报告、研究过程材料、研究报告、结项(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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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省级 |
省级三等奖以上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二等奖以上10三等奖累限7分 |
市级 |
二等奖以上 7,三等奖累限5分 |
7 |
7 |
7 |
7 |
7 |
7 |
7 |
7(累计限7分) |
县级 |
5(累计限5分) |
5(累计限5分) |
5(累计限5分) |
5(累计限5分) |
5(累计限5分) |
5(累计限5分) |
5(累计限5分) |
5(累计限5分) |
5(累计限5分) |
校级 |
兴职杯作课 5(累计限5分) |
5(累计限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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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累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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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累计限5分) |
5(累计限5分) |
5(累计限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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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限分 |
30 |
40 |
30 |
职评有关要求:1、参评人员必须具备评审条件、业绩条件和相关两个证件(相应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2、所有参评人员的申报条件、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经学校职评领导小组审验合格入围后,进行积分,排名公示后上报县职改办。3、工作年限每年计0.5分,最高计10分。4、任现职年限每年计0.5分,最高计10分。5、各项获奖证书必须真实有批文,发现假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6、以上各项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考虑:(1)班主任;(2)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注:1、申报中高的教师,担任中一教师职务必须6年以上(2010年8月以前),以聘任证为据。
2、2010年8月以来,在我校任过课的或正在任课的教师只要教学成绩有两次倒数第一或第二的,取消参加职评申报资格;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证件、业绩等,3年内不得申报。
3、各种证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否则无效:在公示期内对各种证件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各种证件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