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合作甲方: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合作乙方: 延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签订时间: 2016年10月19日
有效期限: 2016年10月19日至2019年10月18日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议书
甲方: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乙方:延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协议签订时间:2016年10月19日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建立实践教学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目的
通过在实践教学基地的实践教学和教育实习,达到培养大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语文教学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的目的,为社会、学校培养和输送优秀的专业人才。
二、双方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在乙方建立“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2、按乙方的教学任务和甲方的实习教学计划,在“实践教学基地”安排甲方学生的教学实践和教育实习等。
三、受益范围
1、甲乙双方通过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可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乙方优秀人才的优势,甲方在人才和技术上为乙方提供服务。
2、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学校和学生相互了解,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乙方优先录用甲方的优秀毕业生。
3、在实习期间,实习学生为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教育教学工作。乙方跟实习学生签订实习安全协议,并根据自身条件为学生提供住宿的地方。
4、“实践教学基地”接收大学生的专业方向和人数由乙方提供。乙方每年可接收实习生15人,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10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5人。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学生的实习实践工作。
2、乙方应对实习、实践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及行业纪律教育,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学生,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有权终止其实习、实践活动。
3、甲方负责每次选派优秀学生前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实习的工作,并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应派遣责任心强的教师带队指导实习、实践。
4、甲方负责实习、实践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安全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乙方应向学生讲明安全注意事项,并对实习学生工作时间内的安全负责。
5、实习生若在实习期间需提前退出实习单位,必须在经甲方同意,乙方批准后方可离去。若因实习生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给乙方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负连带责任。
6、甲方可邀请或聘请乙方高级教师或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在甲方开展专题讲座;乙方可邀请或聘请甲方师资为其教职工开展培训、项目合作、科研活动。
7、甲方根据实践教学计划制定实习内容,实习结束后,乙方为甲方实习生作出实习成绩评定。
五、协议合作年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自2016年10月19日至2019年10月18日
六、尚需协商一致的其他问题
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七、解决协议纠纷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由此为依据进行合作。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相关法律执行。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